2023年1月19日,越南工貿部發(fā)布第84/QD~BCT號決議,對涉華彩涂鋼板反傾銷案作出新出口商復審終裁,裁定中國生產商博興恒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其關聯貿易商浙江珺璟致燁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和浙江萬禧宏越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均適用3.88%的反傾銷稅。措施自2023年3月3日起生效。
2025年12月2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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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1 16: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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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9日,越南工貿部發(fā)布第84/QD~BCT號決議,對涉華彩涂鋼板反傾銷案作出新出口商復審終裁,裁定中國生產商博興恒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其關聯貿易商浙江珺璟致燁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和浙江萬禧宏越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均適用3.88%的反傾銷稅。措施自2023年3月3日起生效。